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发布日期:2016-06-20浏览: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按照医院党委安排,6月16日上午,中心组全体成员在新院区第一会议室进行了集中学习,会议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曹瑞林主持。

 

学习会上,曹院长带领大家逐章逐条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心组成员一边认真聆听,一边做笔记,大家深学原文、体会内涵,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昱在学习后谈到: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规范了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新的《条例》,以反面典型为鉴,努力为全院职工作出表率。

 

其他中心组成员在学习后也依次进行了交流发言。曹院长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干部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医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坚决执行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上一条:我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录《镜鉴》

下一条:市卫计委党委深入我院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