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固定党员活动日 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7-02-16浏览:

 

开展固定党员活动日 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

 

按照市委要求及市直工委和院党委的安排,2月15日下午,七支部全体党员在党员活动室开展了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因公出差的挂点领导曹瑞林院长、“四进四联四帮”驻农村小分队周俊和王文果等外出党员,同步在七支部微信群中参与了学习活动。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吴保明主持。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抚办字[2017]6号)精神,并对2017年1月份党费进行了收缴。学习后,七支部全体党员携带扫把、铲子等工具奔赴临川区纳鸿老年人之家开展了志愿服务清扫活动。

 

开展固定党员活动日 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

 

上一条:医院四支部开展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下一条:医院六支部开展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