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2020年7月,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承担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
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组织验收监测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详尽踏勘,重点调查了项目周围环境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收集了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等有关资料,根据工程现场调查、监测结果,编制完成了《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8日在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建设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 1099 号
联系电话:13979482425
特此公示!
验收报告详见下述附件。
https://pan.baidu.com/s/1n1MISW6ZNrtZV2vlCuu7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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