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查各地市认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016年7月21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政法食品处李弋平处长、市卫生计生委邱秀兰副主任及市疾控中心王建辉主任等有关领导专家10余人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医院分管院长郑常青接待了督导组一行。
督导组采取现场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座谈等方法,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督导组听取了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并详细了解了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人员、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相关情况,认为医院对人员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等各方面工作均能落实到位,对医院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给予了肯定。
李弋平处长针对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预防保健科要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协调与沟通,正确及时指导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坚持人员培训不松懈,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化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应对能力。三是要坚持规范化流程管理。医院要贯彻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奖惩制,把工作做在实处。
医院副院长郑常青表示,本次督查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将有效地促进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一是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医院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专管人员到各临床科室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二是完善制度,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加以实行。三是提高专管人员业务水平,深入各科室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本次督导,省专家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建议。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