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7浏览: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疗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FZSYYY-ZW-2022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处理中心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

  五、采购项目概况

监测类别

检测地点/抽样

检测项目

测试费(元)

处理设施

样品数

 

医疗污水

处理设施出口

1.pH;2.总银;3.结核杆菌;4.肠道致病菌;5.五日生化需氧量;6.总β放射性;7.总余氯;8.总氰化物;9.总汞;10.六价铬;11.化学需氧量;12.总α放射性;13.挥发酚;14.色度;15.氨氮;16.总铬;17.石油类;18.总镉;19.总砷;20.总铅;21.粪大肠菌群;22.悬浮物;2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4.动植物油

7500/次*4次/年

1

4

 

医疗污水

处理设施出口

1.肠道病毒;2.志贺氏菌

500/次*2次/年

1

2(1次/1半年)

 

医疗污水

处理设施出口

1.化学需氧量(COD);2.悬浮物(SS)

200次*48次/年

1

48

 

医疗污水

处理设施出口

1.粪大肠菌群

200次*8次/年

1

8

 

大气污染物和噪声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1.氨;2.硫化氢;3.臭气浓度(无量纲);4.氯气;5.甲烷;6.噪声

3500/次*4次/年

1

4

 

采样费及交通费        

 

 

税收管理费             包含

 

 

预算总价: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9800.00元)

 

               

备注:①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票和保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是全新、正宗、原装的产品。

③投标人须具备CMA相关资质及相关营业执照及所有检测项目参数符合国家规范和准备要求;

④以上参数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 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所供的服务是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不得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其他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CMA相关资质及相关营业执照及所有检测项目参数符合国家规范和准备要求;

3.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须知

1. 各应答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公告时间:自2022年 5 月 9 日起至2022 年  5月 17日09:30止。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5月 17 日09:30

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4.递交方式:直接送达。逾期送达或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应答时间:2022年 5 月 18 日09:30时;应答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八、应答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各项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文件(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价格、金额)

2.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CMA相关资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5.产品(服务)介绍。

6.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应答人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询价!

九、报价表(投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投标单价

 

 

1

 

 

 

 

 

 

 

 

 

 

 

 

 

 

 

 

 

 

 

 

 

 

 

 

 

 

 

 

合计:

十、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需逐条响应技术要求

十一、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fzdyyy.com/)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159495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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